依據91年4月16日院臺經字第0910083707號函關於開放晶圓廠赴大陸投資政策相關配套措施執行事宜暨行政院91年5月31日院臺經字第0910027097號函核定「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91-96年)」第四分項—產業高值化計畫中推動半導體產業發展計畫(4.3.2.1)之指示,經濟部工業局特成立半導體產業推動辦公室,期藉整合單一服務窗口,使政府與產業間有更好的溝通橋樑,除將國家資源作更有效之配置外,並藉由整合產業界之優勢,積極建構我國成為全球半導體IC設計、開發及製造中樞,進而提升我國半導體產業之附加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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