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訊

新聞日期:2024/01/29  |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

台版晶片法 抵稅額上看380億

台北報導
 「台版晶片法」產創條例10-2條2月1日起受理企業兩階段申請,會計業者就申請門檻和2022年上市櫃財報推估,包括台積電等六到八家大型企業可申請,推估相關適用企業合計可抵稅金額上看380億元。
 四大會計師事務所表示,根據2022年上市櫃公司財報,「護國神山群」如台積電、聯發科、瑞昱、聯詠、群聯、台達電、南亞科及華邦電等公司的研發費用和研發密度,初步符合申請門檻。
 根據產創條例10-2的適用資格,「質」的部分包括符合公告的產業類別:半導體、電動車、通訊、顯示器.和其他經審查小組同意的領域項目;必須於我國境內進行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領導地位。
 「量」的門檻則有三大項,一是研究發展費用達新台幣60億元,二是研究發展密度(同一課稅年度內研發費用占營收淨額比重)達6%,三是符合當年度有效稅率,2023年為12%,2024年原則為15%,但可報行政院核定調為12%。
 四大會計師事務所表示,產創條例10-2抵免申請分兩階段,第一階段是向經濟部提出申請,2月1日起跑,5月31日前必須完成申請作業,先前已陸續有企業詢問申請實務,經濟部也協調四大向主要廠商說明申報流程和填寫規範。至於第二階段是向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公司方須於5月1日至5月31日辦理營所稅結算時,申報租稅減免。
 抵減金額部分,公司投入前瞻創新研發支出金額25%可抵稅、購置全新先進製程設備支出5%可抵稅,但兩者抵稅金額各不得逾應納稅額的30%,合計抵稅金額不得逾應納稅額的50%,購製全新先進製程設備100億元以上才可申請。
 根據財經主管機關稅式支出評估,相關廠商申請抵稅金額可能達382.91億元。但官員強調,由於廠商必須有研發、投資才能申請抵稅,相關過程中也會帶動經濟和就業,預估可另行產生384.68億元的租稅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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